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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安全监管趋势分析及对策
发布日期:2008-12-09
今年以来,我国屡屡发生导致群死群伤的大药害事件,规模较小的药害事件也在各地不断出现,一些地区群众对药品安全的诉求已经上升至健康权的高度,较难克服的制度性弊端在频发的药害事件中日益暴露。
  目前,三大迹象表明我国正处于药害事件高发状态的前兆。
  迹象之一:大药害频发 小药害不断
  今年5月,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“亮菌甲素注射液”等5种含假药成分的药品流入市场,由于这些假药是用有毒化工原料“二甘醇”冒充药用辅料“丙二醇”制成,在临床使用中连续发生致人死亡事件。3个月后,安徽华源药业的9个批号的“欣弗”克林霉素注射液再次使患者发生不良反应,同样造成疑似病例死亡。
  今年以来连续发生的这两起大药害事件在全国范围内造成重大影响,引起一批基层监管干部和专家的深刻反思。他们对我国药品安全监管的前景并不乐观,认为一次又一次拉响的警报,说明用药安全已成为民族大患,稍一不慎,我国就将滑入药害频发状态,重蹈其他国家在药品监管历史上曾经遭遇的惨痛经历。
  杭州市药监局局长郭泰鸿说:“齐二药事件的发生是必然的,出现在齐齐哈尔是偶然。”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、浙江省医药协会会长赵博文告诉记者:“从目前形势看,齐二药、欣弗不是个别事件,有可能会重演,而且覆盖面和深度会越来越大,导致的后果会越来越严重。”宁波市药监局局长史小华认为,接二连三的药害事件表明,我国药品安全监管正进入事件凸现期、矛盾多发期,同时也是完善监管体制的机遇期,如果把这些事件进行理性的反思和思考,将推动我国的药品监管水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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